德州新闻网讯 看到前方有交警检查,司机弃车离开现场玩起了“躲猫猫”;被民警找到后,男子又矢口否认。民警根据车牌信息联系到车主王女士(司机的妻子),但拨通其妻子的电话后,民警让男子接电话时,他竟“六亲不认”声称不认识车主。4月15日晚,禹城一位“酒司机”,企图耍花招逃避处罚,最终受到了应有的处罚。
当晚,禹城交警大队民警在禹王街西大桥附近开展严重交通违法整治行动。20时许,民警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,突然发现一辆面包车停靠到路边,司机离开现场朝道路南侧一条胡同跑去。民警急忙追了过去。民警追出几十米后,在胡同南头的一个偏僻角落发现了一名30多岁浑身散发酒气的男子。
民警询问其放下车跑到胡同来干什么,并问其在哪里喝的酒。男子自称姓李,承认自己喝了酒,但坚决否认自己开了车。民警随后将其带回到车前进一步询问,但李某否认该车是他开的。民警随后根据车辆信息查询到该车车主为临沂的王女士,并电话联系上了她。王女士表示,她人在临沂老家,车子由老公李某开着在禹城干工程,并询问有什么事情。担心老公出意外,王女士让其老公接电话。民警随后将电话递给司机李某,没想到李某表示不认识对方。
民警再三强调是其妻子让接的电话,李某仍然坚称不认识对方并拒绝接听电话。电话中听到李某声称不认识自己,王女士生气地挂断了电话。没过多久,李某手机响起,他看了看后很快挂断了电话,慌张的神情被民警看得清清楚楚。民警拿过李某手机查看,显示是“媳妇”打来的,而且号码正是车主王女士的手机号码。
看到再也无法隐瞒,男子承认车是自己刚才驾驶的。看到前方有民警检查,于是他想跑到胡同里藏起来,没想到被民警发现了。民警随后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测试,结果显示其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7毫克,属于酒后驾车。
据李某交代,他是临沂人,在附近一小区租房住。当天晚上几位工友来住处玩,席间喝了一些酒。中途他开车出来想买一盒烟,没想到遇到交警夜查。最终,李某被处以驾驶证暂扣六个月、罚款1000元的处罚。(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孙良玉通讯员马勤贤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