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州市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

    德州新闻网讯(记者 孙向林 通讯员 刘俊芬)日前,记者从市食安办了解到,市政府下发《关于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的通知》规定,乡(镇)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机构限额内成立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,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,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、信息报告、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。
    根据国务院《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》和省政府要求,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,各县(市、区)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及食品安全监管网络,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,并下发了《关于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 《通知》)。
    《通知》规定,我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统一负责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,要加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,强化食品安全保障措施,完善地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。截至目前,全市有10个县(市、区)已经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,人员到位的有7个。《通知》要求,没有设立食品安全综合办事机构的县(市、区),要尽快设立,人员没有到位的要根据编制配齐人员。《通知》还特别对乡(镇)、村(社区)基层食品安全作出了规定,要求乡(镇)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内容,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,在机构限额内要成立乡(镇)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,并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,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、信息报告、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。对每个村(社区)要明确1名村两委成员为信息员、协管员,负责本村(社区)有关食品安全信息报送,协调配合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和办事机构做好基层食品安全工作,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。由此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,形成覆盖乡(镇)、村(社区)的监管网络,以填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空白,并及时将食品安全问题解决在最基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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